招聘职位: 派驻国有企业专职监事
招聘人数:3人
应聘条件:
1、年龄在40岁(含)以下;
2、积极敬业,责任心强,踏实肯干;
3、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掌握财务、审计、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现任国资、财政、经贸、审计等部门副科级以上职务;
(2)在国有企业担任中层管理职务或具有中级经济管理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;
(3)从事国资、财政、经贸、审计及企业管理专业教学研究工作,具有经济或财会类中级以上职称;
(4)在会计、审计等事务所工作3年以上,并具有中级会计师或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;
4、原九大行政性公司在职人员报考,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聘用管理:监事由市国资委聘用管理,派驻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任职,每届聘任期3年,其中初次聘任试用期半年。
招聘程序:监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公平竞争,择优聘用。招聘采取笔试、面试、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。
薪酬待遇:按《湛江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(监事)管理办法》(湛府[2008]6号文)执行
报名时间和地点:
符合应聘条件者,请于2008年3月28日至4月10日,携带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职称证书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、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2张,到市国资委人事科(市国资委办公楼三楼)报名。
联系电话:0759-3618121
联系人:林贤池 |